了吧?新规对部分在外省就读的黑龙江户籍考生回黑龙江高考增设了门槛。这个新规定从2023年9月1日施行,这一规定刚一发布就引起了省内外人士的广泛讨论,尤其是马上就要参加高考的考生们。今天小编针对这项规定详细的解读一下,帮助家长们梳理一下参加黑龙江高考的一些要求。
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教育部黑龙江高考报名条件外,其户籍、学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在黑龙江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一)考生户籍属我省久居且考生出生前父或母户籍落户我省(久居是指出生落户我省且户籍从未向外省迁移过)。2026年起,考生具有外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籍并在外省实际就读,应按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如果考生不符合当地高考报名政策,须由当地省级招出具书面证明,回户籍所在地招报名参加高考;
(二)考生父或母属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户籍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
(三)市(地)及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其子女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
(四)考生父母一方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将户籍落户我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
(五)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本人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父或母及本人户籍在我省2年以上(含2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考生须具有我省2年学籍且高中阶段教育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2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六)考生因家庭变故(指父母离异、病故或意外死亡),本人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父或母原户籍为我省),如因父母病故或意外死亡,考生随法定监护人落户我省的,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我省2年以上(含2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考生须具有我省2年学籍且高中阶段教育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2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七)原户籍为外省的考生,考生父或母或本人落户我省的(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况除外),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籍且高中阶段教育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
(八)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籍且高中阶段教育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黑龙江高考对户籍要求目前还是比较严格的,针对新的政策家长们一定要重视,提前做好回省高考的准备。针对一些政策的相关信息家长们还是需要随时关注的,毕竟事关孩子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