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原福建海峡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发起股份制改造的国有股份制企业,于2016年7月25日在新三板挂牌交易(股票代码:837983),是我国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国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公司下辖福建海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福建海峡人才金融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海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海峡人力云(浙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并在福建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分公司,建成了覆盖全省的服务网络,形成跨区域服务窗口。
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是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直属事业单位,于2003年5月经福建省委编办批准成立,专业从事教育培训服务。是福建省公务员培训基地和福建省省级继续教育基地。2019年培训规模30多万人次。
培训中心专注于人力资源培训,在全省九地市,以及浙江、上海、重庆、贵州和深圳等20多个省市建立培训基地,以建立规范的人才培训体系,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校提供专业人力资源服务。依托专业、专精、专注的服务精神,权威的师资团队以及丰富的人力资源服务经验,获得业内好评。
2019年,培训中心被评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连续4年被授予“省人社厅推荐的专技人员公共课网络培训施训机构”。同时,被授予 “福建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荣获“省直级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号”“福建省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主动融入省委人才工作重点,承担福建省人才引进重点项目,融汇全球才智,服务海西发展。在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建立10个海外人才联络站,构建了海外引才服务体系,向国(境)外发布引才信息,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与海外人才实现跨时空对接洽谈。与台湾众多专业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常态化开展台湾人才智力、项目引进、两岸人才双向交流和其他特色服务。
积极发挥海外人才联络渠道优势和专业团队市场化服务的优势,探索和实践两岸及海外人才交流合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定期举办“4•18”人才项目与资本对接会专场对接活动、“6•18”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大会、海外人才创业周、台湾人才八闽行;不定期举办台港澳创新人才开发论坛、海外人才引进与项目合作视频会、留学人才专场招聘会、赴人才聚集国家和地区开展福建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现场推介会、两岸专业人才互访交流、台湾中高级人才猎头、创新创业人才成果展等一系列引才品牌活动。
一、对象:1.在外省、市、自治区或中央各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并符合我省评价标准,引进(调入)我省企事业单位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军队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职称(含军队非现役文职人员),转业到地方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从外省流动到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外省通过社会化评审方式取得职称的,并符合我省评价标准,可以申请确认;
2.原省外取得的职称,须是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经过评定程序,并被具有职称管理权限部门核准的职称;
4.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注:来闽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在省外申报职称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不予确认。
1.“福建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原件(初级一式2份、中级一式3份、高级一式4份;表格可登陆网“职称评审”栏目下载);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可到我市场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复印,申报初级、中级需提供复印件1份,申报高级需提供复印件4份);3.“职称证书原件(出示)及复印件(申报初级、中级需提供复印件1份,申报高级需提供复印件4份);
4.“劳动(聘用)合同或调令”原件(出示)及复印件(申报初级、中级需提供复印件1份,申报高级需提供复印件4份;5.“毕业证书”原件(出示)及复印件(申报初级、中级需提供复印件1份,申报高级需提供复印件4份)。
2.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实,并按照职称管理权限,报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改办审核;
3.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改办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核实后,根据申请的职称级别,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报送相应级别的系列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和核实确认材料时,根据申报人的工作实绩出具客观、准确的核实意见,如对申报人提交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申报人应根据要求出具相关的鉴定证明。